考试科目与时间
1.中考科目
语文、蒙古语文(甲)、数学、英语、文科综合(道德与法治、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体育,汉语、蒙古语文(乙)。
考生总分如下:
(1)汉语授课考生总分满分为590分。其中各科满分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文科综合7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30分、历史40分);理科综合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体质测试40分。
(2)蒙古语授课考生总分满分为710分。其中各科满分分值分别为:蒙古语文(甲)、数学、英语各120分;文科综合7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30分、历史40分);理科综合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汉语120分;体质测试40分。
(3)加授蒙古语文考生在汉语授课考试科目基础上,增加考试科目蒙古语文(乙)100分。报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赛罕区民族中学和五个旗县当地高中的加授蒙古语文考生,将蒙古语文(乙)考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即考生总分满分为620分;报考其他高中学校的加授蒙古语文考生,蒙古语文(乙)考试成绩按20%计入总分,即考生总分满分为610分。
2.初二结业考试
生物、地理综合试卷共100分(生物50分、地理50分),按60%计入中考成绩;结业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未参加初二结业考试的初三考生,可申请在中考结束后随下届考生参加结业考试,成绩计入当年中考升学总分。
3.中考升学总分
(1)汉语授课考生升学总分为650分。
(2)蒙古语授课考生升学总分为770分。
(3)报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赛罕区民族中学和五个旗县当地高中的加授蒙古语文考生升学总分为680分;报考其他高中学校的加授蒙古语文考生升学总分为670分。
4.考试时间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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